教会的组织
教会的组织 彼前2:4-12
引言:圣公会是不是澳洲国家教会?
1.
一般圣公会的制度
2.
我们教会的组织
希望能够将牧长制和会众制的长处综合起来
3.
教会的任务是荣耀神
我们这个系列里讲了很多圣经,今天我要跟大家讲一些教会生活的具体情况,就是教会的组织。我想有关这个课题我们有些人还会这样问:“圣公会是不是澳洲的国家教会?”这个问题不是没有根据,因为比如说有天灾,恐怖袭击,国家纪念大事等等,不管联邦政府或纽州政府,都会来到圣公会的座堂(cathedral)开纪念或追思崇拜。纽州的座堂就是刚刚在政府议政厅旁边的St. Andrew’s 座堂,我也在那里按立牧师的。这不单在澳洲,再美国这个独立国家也一样,一般国家需要举行正式的崇拜的时候会去圣公会座堂。但请让我清楚告诉大家,这里的圣公会不是国家教会,澳洲是政治和宗教分离的国家,政府不会管教会内部事务,教会也不能插手国家政策。上面这些仪式上的东西,都是历史遗留一些痕迹,但宪法上和国家运作上,澳洲是非常的政教分离。最起码我没有从政府那里拿工资,政府也从来不会资助教会,现在甚至教会已经没有税务优惠,我们奉献给教会的金钱不能扣税。
弟兄姐妹教会和政府分开我觉得是个好事,于是我们可以放胆的到处传福音,因为没有政治的因素。另外我们也不需要勉强为那些还没有信耶稣的人洗礼,使教会的任务不单纯,不能按照圣经所吩咐的,单单由信徒所组成,有单单传纯正的福音,和离开社会和政治的漩涡。背靠着政府有优势,但背靠着政府的代价也很大,教会的历史已经说明了,国家教会都一直在挣扎,怎样的保持纯洁不受世俗的污染。
我说这一番话是因为我们是圣公会,在历史里曾经和政府连手过,但现在这样的历史已经过去。因此我们能够放胆的传讲教会的使命:“唯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但既然我们已经离开了政教合一的时代,那么圣公会的组织是否也过时了,于是也应该全部放弃而来一个新的教会制度?这方面我今天想跟大家一起去思考一下,因为我们内中有好多并不是圣公会传统长大的,对圣公会的制度不是很清楚,特别是圣公会的制度是否合乎圣经的教训,这方面我们应该好好的思考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圣公会的制度。其实圣公会的制度不是一成不变,每一地方的圣公会都有差别,所以我就只说悉尼的。悉尼教区是全世界大的圣公会教区,里面有上个教会,包括的范围北面超过Honsby,南面去到Albion Park以南,西面跨越了蓝山。教区里面有总会督和6个会督牧养教区(不是管治,因为管治的意思是政治生活的,但会督的责任主要是教会的属灵情况。他们也有行政权,但一般的做法是使用行政措施去帮助牧养。)有人说会督他们是牧师的牧师,因为他们自己是牧师,也是区内的牧师推选出来的,而他们其中一个重要的任务也是牧养牧师。那么有些弟兄姐妹可能会这样问,地方教会以上来一个会督是否与圣经的教导一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因为在圣经里面,教会的概念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地方教会,就像我们的教会一样,而另一个高一点的概念是大公教会,这个大公教会并不需要有什么组织,因为它是包含了古今中外,在历史中在世界各地的教会。这个大公教会我们也不需要申请加入,只要真心相信耶稣的自然就在这个大公教会里面,反而地方教会才有会友这个身份。而也因为有大公教会这个概念,于是我原来是浸信会洗礼的,来到圣公会也自然有资格成为教会的会友,因为人的规矩不能高过神的规矩,每个真实的信徒已经是教会的一员。好了,既然圣经里没有明显的教区组织,那么像圣公会这样子有教区制度的,是否与圣经吻合?弟兄姐妹,圣经里虽然没有教区的概念,但明显的有使徒在走访牧养着地方教会的做法。圣经里清楚的记载了保罗走访着不同的地方,设立教会,并且有权柄去劝勉,教导和纠正地方教会。保罗所担当的角色就是会督这个岗位的雏形。所以会督这个制度也不单是传统的产物,也是有圣经根据的。
那么回到我们的地方教会,我们是怎样的组织的?可以这样说,全教会的牧养权柄在主任牧师,会督是将这个权柄交给他,然后其他的牧师在协助他来分工。但我请大家不要将政府的观念搬到教会,我们说权柄在主任牧师手中,并不是说什么事都是主任牧师说了算,就好像主任牧师虽然是会督委派到这里的,但在地方教会的事务上,主任牧师有自由的权柄去处理,不需要会督批准,会督也不干涉地方教会事务,除非主任牧师在信仰或教导上出了问题,或者犯了法。在地方教会里面也相似,一般每一个堂都有一个牧师负责牧养,主任牧师只是在做上层的管理和监察,一般不插手每个堂具体的牧养工作。 至于教会的管理责任还是在主任牧师身上。明白了吗?我想从国内来的弟兄姐妹反而比较容易了解这个的制度,而从浸信会等转到这里的可能就会问为什么没有执事会?因为浸信会等的教会,教会所有的事工都是由执事会来推动,而我们的是牧师作推动。今天我们不去讨论究竟牧师推动好还是执事会推动好这方面的差别,因为两者都有圣经根据,而且我们认为两种制度应该共存,地上有不同的地方教会,对整体的教会是好的。而让我再补充一点,因为这两种的制度都有好友坏,牧师推动有牧师推动的好和坏,执事推动有执事推动的好和坏,所以现在我们的堂就尝试将两者合一,就是在圣公会的体制下虽然牧师作负责人,但我们当中也有委员会,他们担当了会众制教会执事会的功能。我是希望两种教会制度的长处都能够存在于我们的堂里,就希望不是两种制度的短处加在一起就好了。有执事会(堂委会)有什么好处?弟兄姐妹可以参与决策,可以补牧师的不足。在教会里那么有事工,所需要的时间、精力和才干都很广很多,为个人感觉牧师一个人指挥一切是做不好的,有一群忠心爱主的弟兄姐妹参与决策肯定比一个人好,可以采纳更多好的意见,可以有更多的人手推动事工,并且让弟兄姐妹参与带领的工作,既可以增加归属感(ownership的意思更好),又可以发挥圣灵所赐给我们这个堂的恩赐。那么牧师带领有什么好处?让我简短的分享一下自己的经验。我来自会众制的教会,也当过执事,现在当了牧师,就知道带领教会的人真的需要很好的培养,要在见识上、教导能力上、品格上和领导能力上都称职,否则教会容易迷失方向,这方面我就见过不少的会众制教会,迷失在世俗化的洪流中(secularization),因为牧者没有权柄指挥,而执事会往往抓不住教会的方向。但上面的分析只是一个大概,现实上两种教会都有好有不好,不管怎样,主的恩典够我们用。
但不管教会的具体组织是怎样子,教会都有同一个任务,而这个任务在刚才所读的圣经里已经说明了,就是宣扬神的美德。我再说,是宣扬神的美德,而不是传福音!我们需要努力的传福音,8月份的外展活动就是一个好的机会让我们一整个教会都动员,但传福音让教会增长并不是教会的终极任务,终极任务的荣耀神。信徒的生活为了荣耀神,同样的教会的福音工作也为了神的荣耀。当耶稣基督的名传开的时候,也就是神得到荣耀的时候,因他对人类的爱、他为我们的牺牲、他在历史里为我们所准备的救恩,他的大能和人接受福音而带来的生命改变,每一点都在宣扬神的荣耀。但愿主继续使用我们,使用我们,在以后的日子里,同心合意的荣耀神。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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