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旨意与人的自由


                     神的旨意与人的自由意志  50:15-21 ; 46:9-11

引言:我们可以纵横宇宙,来往古今?

1. 神旨意永恒(赛46:9-11
     而且人的自由意志是神所赏赐

2. 神的旨意美善,人的自由叛逆扭曲(创50:15-21

3. 但自由意志并不超越神的旨意
     也不能与神的旨意对抗

总结:基督徒凭爱心而使用自由,就是遵行神的旨意


 
我中学和大学都是理工科的,读过解释几何。还记得笛卡尔坐标吗?就是原点、x-轴和y-轴吗?后来渐渐明白了解释几何背后的原理了,就是只要以我作为原点,我就能观察和分辨宇宙,直到无穷远。所以我所认知的宇宙,是以我作出发点。后来更知道了,如果多了一条时间的坐标,那我不单可以走遍宇宙,还可以来往古今和将来。这是多么奇妙的一个想法,在认知的过程里,我能超越自然物质的限制,而自由的飞翔于时空中间(我思故我在)。而400年前的笛卡尔,认为这样运用理性的心智活动才是真实的,而日常的生活经验只是表面的,也就是说只有心智的活动才能得到宇宙的真相(唯心论)。那么,能自由的进行这样的心智活动也是高贵的了。这种心智的活动后来变成了现代社会的标志。这不单存在于哲学家和高等知识分子中,也慢慢成为了现代社会里每个人的思维模式,慢慢就认为自己的心灵可以是那么的超越,那么自由的飞翔于时空中。而今天当我们说到自由的时候,你想到的是否这种的自由?还是不受束綁,随心所欲的自由?又或者是另一个方式的自由,就是中国式的,是孙悟空的自由,可以随心所欲,驰情逸性,随便的大闹天宫?而不管我们心中嚮往的是哪一种自由,基督徒的自由都要面临一个挑战,就是神的存在和祂的旨意。我们不再像孙悟空那样喜欢怎样就怎样,不管其他人也不管神喜欢不喜欢,因为这样的自由往往只是满足自己的喜好,而不管其他人的死活,或社会历史的责任。而对于已经现代化了的头脑的我提醒两点,一是要知道宇宙的一切,都是神在掌管的,我们的心智和身体最大限度只是自由地活动在祂的国度中。二是我的心智怎样的活动,与我们已经有的知识、我们人生的经历、和所形成的这个“我”,全部都受环境历史限制,不能超越时空。所以可以简单的说,现在的这个“我”,和我的心智活动,都有神的旨意在参与其中。所以我们的心灵并不像在笛卡尔的构想中那样自由,甚至自由到独立于神。现代社会里鼓吹人的心灵可以像神一样的完全自由只是一个美丽但错误的梦想而矣。我们先要明白人的自由是有限的,然后后面的讨论才容易一点。

    到这里大概大家都可以了解我的意思了,首先,我将人的自由定位了我们的自由是受到神的旨意所规范,神在历史中的安排规范了我们的自由。并且我们从圣经中也知道,人类是有自由的,也同时强调,只有在祂的旨意当中运用自由才能蒙福,离开不尊重神的旨意的是笨的,是自讨苦吃。现在先让我们来看看圣经怎样说到神的旨意绝对性,就是神说一是一,说二是二。《赛46:9-11》。这里是神自己说明了祂自己的旨意怎样在历史中实现出来。经文挑战我们这些对祂存怀疑的心的人,要我们追想以前的历史(9节,上古的事,这里说的是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然后就知道神有能力成就祂的计划,因为祂是独一伟大的神(因为我是神,并无别神。我是神,再没有能比我的)。然后神宣告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清楚了吗?神的旨意不会落空。神的旨意不会因为人的意志而转移,也不会因为其他阻碍的力量而不能实现。

    到这里,就产生了一些实际的问题。第一个是,既然神的旨意的绝对的,是必然实现的,那么我的自由意志是不是真的是自由的?如果我想的不跟神的旨意一样,那么神是不是逼着我:“理解的执行,不理解的也得执行”?或者今天因为我不喜欢他的旨意,晚上祂就趁我睡觉了,就将我的心改了,明天我的想法就跟祂的旨意一样?我想这两个想法都不对,因为我们想神的能力看得太低,祂尊重我们的自由意志,我们的自由意志是神给人类宝贵的礼物,因为我们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事,甚至是决定反对神,神还是容许我们使用我们的自由意志。亚当和夏娃就是这样的自由来不听神的话。而另一方面,就算我们的意志反对他的旨意,祂照样也能使历史按照祂的旨意进行。希律王曾经因为耶稣出生,而将当时候伯利恒城的男婴全部杀死,希望因此而除掉耶稣,但耶稣没有死。所以中国人说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就是最好的形容。所以我们可以自由选择,但因为我们的意志与神的旨意不同一个档次,我们是挡不住神的旨意的,只要神愿意,历史还是按照祂所定的发生的。而且我们必须注意有一样事,神的旨意是美好的,没有不好的。约瑟的兄弟妒忌约瑟,妒忌到要杀死他。但神奇妙的旨意,使这些坏心肠带来好的结果,就是使约瑟先到了埃及,而为他们全家准备了救恩,也使以色列族可以在埃及生养众多。20节,“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美善)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神的旨意只会阻挡骄傲犯罪的人,但“你们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的,投靠祂的人有福了。”

    但既然神的旨意是绝对的,祂又掌管和安排一切,那么如果我犯罪不相信神,这是不是也是祂的旨意?如果是祂的旨意,那为什么追究我的责任?我想这个问题也是将神的旨意和人的自由意志放在同一个层面而引起的。神的旨意是怎样的定我们人的能力是参与不了,也不能全部理解,因为如果神不启示祂的旨意,我们是无从知道的。但另一方面,神已经给了我们自由意志,又不干扰我们的决定,那么我们就应该对运用自由意志而负责,而不应该选择反对神了还赖皮的说神你要负责。并且我们还没有清楚了解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美善(带给我们好处)的。圣经甚至说神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就是神的好处,连坏人也给他。

    但又来一个实际的问题了;圣经不说魔鬼控制着这个世界,诱惑我们去爱世界不爱神吗?而且亚当留给我的犯罪本性也使我不能自拔,这样我的错不就是魔鬼的错引起的吗?责任应该在他不在我。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和上面的一样,最后的决定权还是我们自己,魔鬼教唆诱惑是不错,我们的本性也是拖着我们的后腿。但每次的犯罪,是不是我们决定了才能发生的?一个有坏习惯的孩子杀人了,是不是因为他的坏习惯是他爸妈养成的就不处罚这个坏孩子?他爸妈当然难辞其责,但最终的,还是这个能运用自由的人最大的责任。

    最后我要说的,是最美好的情况,就是使用我们的自由意志,来成就神的旨意。这就像一对关系很好的夫妻/恋人,为了对方着想,而自动作出对方所喜欢的事,来讨对方喜悦。我们知道这是因为爱,而爱必须发自个体的自决,是甘心情愿自觉去付出的,是自己选择的,这种爱才有意义,才能体现我们拥有自由意志者的本质。在爱当中我们实实在在的感受到我们的自由。我们对神也应该这样,现在在基督里神已经帮助我们脱离罪恶魔鬼的诱惑,使我们可以更自由地使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爱神和爱人,我们就应该学习耶稣基督的榜样,发挥爱神的自由,去听神的旨意,为荣耀祂和爱祂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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